農藥失效的鑑別方法和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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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失效的鑑別方法和處理方法

在使用農藥時,農戶們經常會發現農藥沒效果的情況。對於從正規渠道購買的合格產品,農藥失效是其原因之一。那麼,農戶們該如何鑑別農藥是否失效呢?農藥失效的處理方法有哪些?農戶們又該如何預防農藥失效的產生呢。

農藥失效的鑑別方法

1、粉劑農藥的鑑別

(1)直觀法:如果外表明顯受潮,藥粉成團結塊,藥味不濃或有其他黴酸異味;或用手捏溼氣較重,用力捏捻成團,表明此藥基本失效。

(2)溶解法:取可溼性粉劑農藥30g,放入玻璃容器中,先加少量水調成糊狀,再加足150g清水攪拌均勻,靜置觀察。未變質的農藥溶解效能好,懸浮粉粒數量少,且沉澱速度慢;反之,如沉澱很快,粉粒大且成團,說明農藥已經變質失效。

2、乳劑(油劑)農藥的鑑別

(1)直觀法:瓶裝乳劑(油劑)農藥,靜置後,如果渾濁不清或油水分層,並有沉澱和懸浮絮結,說明藥劑已經失效。

(2)熱溶法:把已有沉澱的瓶裝農藥連瓶放入溼水中,溫熱lh後,若沉澱物慢慢溶化,說明農藥沒有變質;若沉澱物很難溶化或不溶化,說明已基本失效或完全失效。把有分層農藥的藥瓶用力振盪,靜置lh,如不再分層,仍可使用;若再出現比較明顯的分層,則不能使用。

(3)稀釋法:取lg乳油農藥,加水100g,充分攪拌後靜置lh,如表面無乳油,底部無沉澱,稀釋液呈均勻的乳白色,說明藥性良好,如底部有沉澱,水油分層,表明藥已失效。

過期農藥的處理方法

第一個就是退還給生產廠家重新加工利用。有過期的農藥,從農戶手裡交到零售商,零售商再上交給經銷商,經銷商再退回給生產廠家,生產廠家根據檢測的含量以及質量技術的指標,由根據不同的部分進行相應的重新加工以及包工,如果含量不夠的話,增添有效成分的原料,如果質量有變化的話,增加表面合成劑或者冷劑重新加工。

第二個方法就是上交省部級農藥鑑定所進行檢測。由於農藥品種的差異,有些農藥可能是非常穩定的。可以穩定儲存三年或者是4-5年,但一般來說全市的農藥標準保質期國家規定一般是兩年,所以對於這些比較穩定的農藥,雖然說過了保質期,但還能夠正常的使用,而對那些有非常好的且經過當地農業植保技術推廣單位藥效實驗證明,還有一定效果的產品,重新制訂使用的方法的藥量,修改使用的標籤在當地農業部門的指導監督下還可以繼續使用。這個必須要注意,他有銷售過期的農藥必須符合三個規定,第一個是必須經過省副級的農藥檢查技術的檢驗,產品質量原來符合標準的。第二必須在農藥產品的包裝上註明為過期農藥試驗,就必須重新改包裝,根據實際的效能明確表明實驗的方法和藥量。

第三,必須在限定的期限內銷售,必須在一定的時間內達到銷售,超過了時間就不能銷售了。

如何預防過期農藥的產生

第一個從企業層面來說,企業科學合理進行安全的庫存,如果去年某產品滯銷,今年就應該停產或者降低產量,去年賣不出去,有庫存今年應該儘量少生產一點或者不生產把庫存消化完了再去生產,如果我們產品今年比較暢銷,如果都賣完了,供不應求了,去年供不應求了今年就稍微加大點馬力擴大生產。這個當然是氣侯有關係的,影響很大。

第二個就是如果經銷商都能夠按需採購農藥產品就能夠降低低壓減少庫存,也就是相應降低過期農藥的產生概率。經銷商要少練多批次進行貨不要貪多,農戶要根據面積、說明書的用量,準確計算需要的農藥量,不盲目採購,不被農藥企業銷售人員的被他們忽悠。

第三,根據實際需要購買農藥,爭取說一次就把它用完,最多不能超過一年的用藥量,這樣就不容易產生過期的農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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